据海关总署官网消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检疫监督局关于中国从俄罗斯输入猪肉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的规定,2024年1月24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俄罗斯猪肉(含可食用猪副产品)进口。
允许进口的猪肉是指冰鲜或冷冻猪带骨或剔骨骨骼肌。允许进口的可食用猪副产品包括:冷冻猪蹄(全蹄)/冷冻猪脚圈、冷冻猪尾、未炼制的猪脂肪(不包括内脏周围的脂肪)、冷冻猪软骨、冷冻猪骨、冷冻猪皮。允许进口的其他可食用猪杂碎包括:来自于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的冷冻猪头(包括冷冻猪脑、冷冻猪下颚、冷冻猪舌、冷冻猪耳、冷冻猪鼻、冷冻猪唇)、冷冻猪食管、冷冻猪气管、冷冻猪喉骨。
望都县海森商贸有限公司(主营进口猪头、进口猪肘、进口猪手脚等)认为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俄罗斯猪肉(含可食用猪副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对中国来说是一件好事。首先这是对中国来说,这是进口猪肉有益性的补充渠道,其次这也为俄罗斯的农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和机会,促进了两国的农业交流和合作。然后,可以满足中国消费者对多样化食品的需求,同时也可以增进中俄两国在经贸领域的互信合作。最后,可以加强两国之间的经贸联系和人文交流,从而推动两国政治关系的更进一步发展。